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6月4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第三巡察组巡察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工作动员会在学校召开。会上,巡察组组长刘怀民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朴太红同志受学校党委委托,代表学校党委主持会议并做表态发言。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第三巡察组全体同志,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有关人员、部分群众代表出席会议。
刘怀民强调,对省属高职高专院校党委开展巡察,是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督促做到“两个维护”,促进践行初心使命、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交给的巡察任务。
刘怀民指出,巡察是政治监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情况的全面政治体检。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巡察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为扎实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朴太红同志代表学校党委表示,一是认真贯彻巡察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这次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是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以端正的态度做好服务保障。自觉诚恳地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全力支持巡察工作。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搞好服务,切实为巡察组开展巡察检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三是坚决认领巡察发现问题,以良好的作风抓好整改落实。诚恳接受、主动认领、逐一落实,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第三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不折不扣贯彻好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四是坚决做到统筹兼顾,全面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切实把全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与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坚持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统筹兼顾,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学校事业起好步、开新局。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巡察组将在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 15640468773;专门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A11015号邮政信箱;专门电子邮箱: jygwxcz@163.com。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 (工作日) 8:0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1日。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会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巡察组组长刘怀民主持召开与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