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教办[2023]50号文件精神,录取考生在正式备案后不允许考生自愿退档,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按照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我校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发布了预录取结果,经考生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确认,2023年我校单独招生考试预录取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3日。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2023年4月29日